关于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19年度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3浏览次数:113

职业院校、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开展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度科研课题面向全市各职业院校及从事职业教育的工作者。实行公开征集、公正评审、择优立项。我市广大职业院校教师、职业教育研究工作者,同时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者均可申报课题。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的课题研究需结合大连市经济发展需求、地区教育资源,着重研究大连市职业教育的热点、难点及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性,倡导校企联合申报。本年度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按指南标题选题,不允许有副标题。(见附表一:2020年科研课题指南)。

三、申报要求

1.每位申请人最多可申报主持1项课题,成员(含主持人)最多可参与2项课题研究,课题申报书中的参与成员需经本人签字。

2.杜绝重复立项,此前已在其他机构获准立项的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和题目申报本次课题。

3.此前已获研究院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年度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课题类型及资助额度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0000元;

2.一般课题:资助经费4000元。

五、研究时限及预期成果要求

1.2020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课题为一年.

 2.课题研究成果要求形成课题研究报告 (12000字以上,并提供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20%),还应当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1)公开发表的论文:一般课题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重点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其他期刊发表2篇论文(其中1篇需在学报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著作;

(3)成果应用报告:一般课题需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两个以上单位出具,重点课题需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四个以上单位出具;

(4)研究成果在市社科院《决策参考》《学习与研究》和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等要报上刊发或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

3.结题成果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公开发表的成果应注明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19年度科研课题(课题编号)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六、材料报送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切实履行课题管理职能,对填报的主要内容、申请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的研究工作签署意见,统一将申报材料报研究院。

2.各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1)《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1份;

(2)《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请·评审书(匿名)》(附件3)一式2份;

(3)《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3.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红

电话:86419811  86402309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18室

邮箱: 55940701@qq.com(电子档材料发送地址)

发展规划处

2020525

 

我院具体要求

1.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报送材料:

纸质材料需要上交《评审书》(附件2)一式2份;《匿名评审书》(附件3)一式2份;《汇总表》(附件4)1份。

3.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纸质材料上交科研处南教319室,电子版发送到kyc39104039@163.com.

4.截止时间:6月11日下班前(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林毅    电话:39104039

  

  关于申报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文件.zip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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